关于大元华元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(202101)的情况说明

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-09-01

关于大元华元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(202101)的情况说明

招商证券托管部: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已与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完成《大元华元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新基金合同)的签署,征得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同意并成为 “大元华元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的管理人。

变更后以新基金合同内容为准。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 2022年09月01日生效。 特此通知。

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1日